孫友廉∕新北報導
林男在2011年結婚,但林妻不久就發現丈夫跟林女有姦情,用通訊軟體質問林女「你想想,你結婚了,有人想要你老公,你會如何處理?」、「你依然要一直一直的傷害我?」、「做人須要做到這麼賤嗎?你叫他和我離婚,我不想和別人同個老公。」
林姓男子3年前結婚不久後,又與林姓前女友舊情復燃,林女並因此懷孕,還將胎兒的超音波照片PO在她與林男名字成立的臉書,林妻發現後,怒告林女妨害家庭,新北地院今依通姦罪判林女6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;尚可上訴。
林妻也跟林男攤牌,林男不願離婚,簽下協議書,保證絕不再外遇,否則願意賠1千萬元,並到法院公證。但林男卻食言,仍利用周末跟林女到摩鐵開房間,或去林女家嘿咻,一年內嘿咻24次。
去年3月,林妻發現丈夫手機中,有林女跟林男要生活費的通訊對話,另有友人告知林女用她及林男名字,開設臉書帳號,放有多張胎兒超音波照片,林妻查看後,憤而控告兩人通姦,後來原諒丈夫撤告,僅告林女。
2014-11-03 Jim發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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