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友廉∕新北報導
鄭男結婚後育有兩個兒子,他和李女都在新北市教育界服務。2011年10月間,許女打掃家裡時清出一張不明光碟,打開檔案驚見多張女子裸照及該女與未露臉男子口交、嘿咻等淫照,檔案時間為2004年至2006年間。
許姓女子,前年打掃房間時發現一張可疑光碟,開啟檔案驚見一名陌生女子全裸及幫未露臉男子口交、嘿咻等淫照,懷疑鄭姓丈夫外遇,暗中調查確認光碟中男女就是丈夫和丈夫的44歲李姓女同事,憤而提告通姦並求償,刑事部分因超過告訴時效不起訴,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判李女須賠許女。
許女直覺照片中的男子就是丈夫,決定私下查證,幾天後藉口想回顧丈夫過去拍攝照片,果然在丈夫參加教育研習的團體照中,發現光碟中全裸的女子。許女先忍下憤怒,詢問丈夫得知該名女子姓名,是丈夫當年任職一所高中的同事,才拿出光碟追問得知丈夫外遇,怒告通姦並求賠償。
刑事部分,檢方認定許女提告時已時效消滅、將2人不起訴確定。民事部分許女當庭提出丈夫所寫切結書,他承認李女曾是「小三」,2人發生多次性關係,但已分手;全案仍可上訴。
2014-11-03 Jim發佈